法制網南寧11月26日電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獲悉,廣西已將《廣西壯族自治區醫患糾紛預防和處理辦法》作為政府規章列入自治區政府2014年立法調研項目,條件成熟時將制定廣西的地方性法規。
  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大會主席團交付自治區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審議劉秋玲等12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出台<廣西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條例>的議案》。該議案提出,近年來,廣西醫療糾紛日益增多,“醫鬧”情形屢屢在醫院上演,“醫鬧”儼然已成為一個新興的“職業”,對社會、醫院、醫護人員及廣大群眾帶來了很大的危害。因此,建議出台《廣西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條例》,通過立法來預防處理“醫鬧行為”,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患者和醫護人員合法利益。
  自治區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為了加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力度,規範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通過立法程序,制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置方面的規定是非常必要的。
  據自治區相關政府部門報告,國家衛生計生委已於2014年7月就《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草案)征求全國各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意見,擬今年年底前報國務院法制辦,申請列為國務院2015年立法項目。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有天津、浙江、湖南、廣東、湖北、上海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了專門規範醫療糾紛的地方政府規章,江西省於2014年出台了地方性法規。
  據介紹,廣西已將《廣西壯族自治區醫患糾紛預防和處理辦法》作為政府規章列入自治區政府2014年立法調研項目。目前,《辦法》正處於立法調研和論證階段。自治區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將督促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抓緊《辦法》的立法調研工作,儘快出台政府規章,同時關註國家出台《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的立法進程,待條件成熟時制定廣西的地方性法規。  (原標題:廣西擬立法預防處理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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